行政诉讼案二审后不服如何申请再审

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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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ngningyi

2026-01-07 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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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行政诉讼案二审后不服如何申请再审

1.在行政诉讼案件中,如果当事人对二审判决或裁定不服,并认为确实存在错误,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这一申请过程并不停止原判决或裁定的执行。

2.《行政诉讼法》第九十条明确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确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判决、裁定不停止执行。

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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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申请再审时,当事人需确保自身的情况符合《行政诉讼法》第九十一条规定的再审情形。

4.这些情形包括但不限于:不予立案或驳回起诉确有错误、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原判决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或系伪造等。只有当申请符合这些条件时,人民法院才会考虑再审。

二、行政诉讼再审申请的条件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九十一条,行政诉讼再审申请的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不予立案或者驳回起诉确有错误的;

2.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3.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未经质证或者系伪造的;

4.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

5.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

6.原判决、裁定遗漏诉讼请求的;

7.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

8.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当事人需根据这些条件,仔细评估自己的再审申请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三、申请再审需准备哪些材料

在申请再审时,当事人需要准备一系列相关材料,以便人民法院对再审申请进行审查。这些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再审申请书:明确表达不服原判决或裁定的理由和请求,并附上相关证据材料;

2.身份证明:证明申请人是本案的当事人或合法代理人;

3.原判决或裁定书:作为申请再审的依据;

4.证据材料:包括新证据、原判决或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或系伪造的证据等;

5.其他相关材料:如法律文书、诉讼代理手续等。

在准备这些材料时,当事人需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便人民法院对再审申请进行准确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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