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事故
1.死亡30人以上,或中毒100人以上;
2.因环境事件需疏散、转移群众5万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

中毒
4.因环境污染使当地正常的经济、社会活动受到严重影响;
5.利用放射性物质进行人为破坏事件,或1、2类放射源失控造成大范围严重辐射污染后果;
6.因环境污染造成重要城市主要水源地取水中断的污染事故;
7.因危险化学品生产和贮运中发生泄漏,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污染事故;
8.造成跨国的环境污染事件。
二、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的追诉时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Copyright © 2025 IZhiD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知答 版权所有 粤ICP备202304225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