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立案
1.随意殴打他人,破坏社会秩序,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1)致一人以上轻伤或者2人以上轻微伤的;

精神病
(3)多次随意殴打他人的;
(4)持凶器随意殴打他人的;
(5)随意殴打精神病人、残疾人、流浪乞讨人员、老年人、孕妇、未成年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6)其他情节恶劣的情形。
2.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破坏社会秩序,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1)多次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2)持凶器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的;
(3)追逐、拦截、辱骂、恐吓精神病人、残疾人、流浪乞讨人员、老年人、孕妇、未成年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4)其他情节恶劣的情形。
3.其它。
寻衅滋事司法解释是:
行为人为寻求刺激、发泄情绪、逞强耍横等,无事生非,实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的行为的,应当认定为“寻衅滋事”。
二、寻衅滋事罪构成条件
满足以下条件会构成寻衅滋事罪:
1.侵犯的客体是公共秩序;
2.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已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成为本罪的主体;
3.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
4.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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