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教师
教师请产假工资工资不发,改发生育津贴,参加了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按照所在学校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支付,低于女职工产假前工资标准的,由学校补足差额;高于产假前工资标准的,学校不得截留。
找法网提醒您,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二、
生育津贴
产假期间不发工资是否合法要视情况而定。
1. 如果单位有交社保,产假期间企业无需向职工支付工资,而是由公司凭女职工的生育凭证,到生育保险基金处为其申请生育津贴,以生育津贴作为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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