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离婚
离婚分割农村房子的方式:一般可由夫妻自行书面协商分割,协商不成的,个人所专有的农村房屋不进行分割,共同所有的房屋,可通过起诉,由人民法院根据房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夫妻
离婚房产分割纠纷的诉讼材料有:
1.民事起诉书。
2.主要证据材料复印件。
3.原告身份证复印件1份并同时提供原件供查验。法定(指定)代理人代为起诉的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及与原告关系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同时提供原件供查验。没有身份证的提供其他身份证明材料。
4.如委托他人诉讼,另须提交授权明确的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并同时提供原件供查验。
5.如委托律师诉讼的,则另须提交授权明确的授权委托书及律师事务所接收委托的证明、函件和律师证复印件。
事实上,如果房产是婚前财产,但是结婚后也加上了另一半的名字,这种情况下房子是夫妻共有的,离婚时女方有权利要求分割共有房产,不过,共有房产的分割方式非常多,另外,房子如果还有贷款没有结清,没有办法直接对房产进行分割,因为双方并未完全取得房屋的产权。
三、离婚房屋增值部分分割如下:双方可以先行协商。协商不成要判断该房屋是婚前财产还是婚后财产。如果是婚前财产,增值部分也归一方所有;如果是婚后财产,增值部分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割。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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