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法典
1.当楼上掉下的物品砸到车辆,造成损害时,应当由坠落物的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承担侵权责任。
2.这一责任原则基于《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的规定,它明确指出,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

故意伤害罪
4.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应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以防止此类事件的发生,否则他们将依法承担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
二、高楼抛物免责条件
高楼抛物或坠物致人损害责任的免责事由主要有两种:
1.能够证明自己不是加害人。
2.能够确定具体侵权人的,其他人免责。
在抛掷物致人损害案件中,有可能成为加害人的当事人需要证明以下事项以获得免责:
1.发生损害时,自己并不在建筑物中;
2.证明自己根本没有占有造成损害发生之物;
3.证明自己所处的位置客观上不具有造成抛掷物致人损害的可能性。
这些条件旨在确保只有真正的侵权人承担责任,而其他人则不会无故被卷入。
三、高空抛物的刑事责任
1.对于高空抛物行为,如果故意为之,根据具体情形,可能会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故意伤害罪或故意杀人罪论处。
2.最高人民法院印发的《关于依法妥善审理高空抛物、坠物案件的意见》对此进行了明确规定。
3.特别是对于多次实施、经劝阻仍继续实施、受过刑事处罚或行政处罚后又实施、在人员密集场所实施等特定情形的,一般不得适用缓刑,将依法从重处罚。
这意味着,高空抛物不仅会造成民事责任的承担,更可能引发刑事责任的追究,对于故意高空抛物造成人员伤亡的,将依法对嫌疑人判刑,甚至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或死刑。
你遭遇过高空抛物吗?对此你有何看法?欢迎在王律师留言分享你的经历或看法,一起探讨如何共同守护头顶上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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