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存在法律要求分手后返还财产

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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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大哈哈

2026-01-03 0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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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否存在法律要求分手后返还财产

是存在法律要求分手后返还财产的情形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

民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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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五条

撤销权人撤销赠与的,可以向受赠人请求返还赠与的财产

二、分手返还财产的诉讼时效

律师提醒您,返还原物请求权诉讼时效是三年的时间。诉讼时效针对的是指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怠于履行请求权,在期间完成后,其请求法院保护其民事权利的权利归于消灭的制度,适用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返还原物请求权适用三年的诉讼时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 【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三、分手后财产不能返还的情形

已办理公证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赠与的东西不可以要回。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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