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管辖法院有哪些规定

法院

1个回答

写回答

墨墨520

2026-01-04 15:29

+ 关注

法院
法院

一、刑事案件管辖法院有哪些规定

刑事案件管辖法院有的规定:

1.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普通刑事案件。

犯罪
犯罪

2.高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是全省(自治区、直辖市)性的重大刑事案件。

3.最高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是全国性的重大刑事案件。

二、刑事案件管辖原则

刑事案件管辖原则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属地管辖:以地域为标准,凡是在本国领域内犯罪,无论国籍,都适用本国刑法

2.属人管辖:以人的国籍为标准,凡是本国人犯罪,不论是在本国领域内还是在本国领域外,都适用本国刑法

3.保护管辖:以保护本国利益为标准,凡侵害本国国家或者公民利益的,不论犯罪人是本国人还是外国人,也不论犯罪地在本国领域内还是在本国领域外,都适用本国刑法

4.普遍管辖:以保护各国的共同利益为标准,凡发生国际条约所规定的侵害各国共同利益的犯罪,不论犯罪人是本国人还是外国人,也不论犯罪地在本国领域内还是在本国领域外,都适用本国刑法

三、刑事案件移送管辖的规定有哪些条件

刑事案件移送管辖的规定有以下条件:

1.人民法院已经受理案件;

2.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对该案件没有管辖权,无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无权审理案件;

3.接受移送案件的人民法院依法享有管辖权。

律师提醒您,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五条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六条几个同级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的案件,由最初受理的人民法院审判。在必要的时候,可以移送主要犯罪地的人民法院审判。

举报有用(0分享收藏

Copyright © 2025 IZhiD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知答 版权所有 粤ICP备202304225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