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调解和解后什么时候可以再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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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shshsnanana

2025-12-25 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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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离婚调解和解后什么时候可以再起诉

调解和好后要间隔六个月才能再次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人民法院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

法院
法院

(一)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告知原告提起行政诉讼

(二)依照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告知原告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三)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由其他机关处理的争议,告知原告向有关机关申请解决;

(四)对不属于本院管辖的案件,告知原告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五)对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起诉的,告知原告申请再审,但人民法院准许撤诉的裁定除外;

(六)依照法律规定,在一定期限内不得起诉的案件,在不得起诉的期限内起诉的,不予受理;

(七)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二、

离婚调解和解后再起诉的材料

1.离婚起诉状。

2.夫妻婚姻关系的证明,也就是结婚证原件。

3.原告的身份证或者户口本的原件及复印件。

4.孩子的出生证或户口本。

5.夫妻共同财产清单。包括动产和不动产的名称、规格、件数、价值等方面的内容。

三、

离婚调解和解后再起诉多久可以判离

如果符合法定离婚条件,离婚起诉一般在六个月内会判离。

1.简易程序审理的3个月内结案。

2.普通程序审理的6个月内结案。

案情特别复杂的,可向本院院长申请延长6个月,再不能审结的,再向上级法院申请延长6个月,期内必须审结。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五十二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六十四条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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