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个税改革情况及税制相关问题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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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尼玛德

2025-12-28 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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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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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个税改革的时间并不长,自2019年起至今也就四五年。按照当时的文件规定,个税应税项目本就该有9小类,分别为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近期新增的这五类,在个税改革时就已确定。或许是考虑到实施过程要循序渐进,之前未专门列出,但未来肯定会步入正轨。从这几年的实施情况看,中等收入阶层受益最大。近十年财税改革意义重大,当然,大家对中产的定义有所不同,年薪百万者只是少数,对于月薪1万左右的家庭来说,几千元的税收减免影响很大。要理解这个问题,需从我国财税结构入手。2022年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16784亿元,其构成如下:增值税达69332亿,这主要与2022年留抵退税相关,正常应取两年平均水平,约5.8万亿,其为我国最大的税收来源。企业所得税达41098亿元,为我国第二大税源。国内消费税达16118亿元,是当年的第三大税源。个人所得税达14775亿元,位列第四。不管哪种税,最终都源于市场,只是向谁征收的问题。可以看到,间接税占主导地位,这还没算前些年土地出让金这类广义税收。要是加上财政赤字和土地出让金,政府开支能达到30万亿左右,而个人所得税占比极小。这种税制的精妙之处就在于税收的艺术,就像拔鹅毛,鹅却浑然不知。很多人觉得自己没交税,其实一直在缴纳间接税,而且间接税还是税收的主要部分。增值税属于典型的累退税,穷人和富人适用相同税率,可相同商品对穷人而言,其税收负担占收入的比重更大。我国财富结构呈中间小、两头大的二元状态,即有先富群体和未富群体。广大中低收入群体消费能力虽有限,但人数众多。他们虽无需缴纳个税,可间接税占大头,过度依赖累退税,这与税收调节贫富差距、扩大内需是相互矛盾的。这就引出了我国税收改革的主要方向:拓宽税基,提高直接税(特别是收入环节)的占比,减少间接税(消费环节税)的占比。同时,要从土地财税转变为国债财税。其实最后这一点并非不想做,而是居民实在难以承受每年数万亿的土地财税了。土地财税顶峰时一年广义税达8.7万亿,这不仅是间接税,还是透支税、刚需税。在支出环节,又无法高效地向中下层大规模返还,距离体制内越近收益越高,也就是所谓的涓滴效应。关键是高收入群体往往更善于逃税漏税,按国民收入来看,个人所得税不应只有这么少。最典型的就是某些明星,一人逃税的数额相当于几十万甚至百万工薪阶层缴纳的个税,而这仅仅是全社会的冰山一角。收不到富人的税,土地财税状况恶化,非税收入就变得很不稳定,地方没钱了就可能做出各种事情。

回到正题,我个人觉得,个税属于少有的直接税。随着综合税制不断推进,宽税基是必然趋势,这会是个逐渐细化、查漏补缺的过程。上述提到的五个方面早就被规划好了。大多数普通人非常依赖工资薪金、劳务所得等前面几种收入类型。在个税改革前,个税是典型的工薪税,改革后开始对综合收入极高的群体征税。未来期望个税能逐渐成为财政的重要支撑。重视收入环节的税收,关注结构并完善统计,减轻消费环节的税收,这样才能为国内消费创造空间。因为一个人的支出就是另一个人的收入,如果每个环节都有高额间接税,消费乘数必然大幅下降,而且累退税最大的压力是落在中下层居民身上的。个税改革并非过早或过于严厉,而是太迟且覆盖不全面。08年之后处于宽松的货币与财政周期,这十几年我国造富速度惊人,财富结构畸变加速。此期间最需从收入端征收直接税来调节贫富差距,毕竟资本收益远超劳动收益,而以往个税狭义针对工薪阶层,所以个税改革确实来得太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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