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事故
交通事故调解不成后结案方式是: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终止调解,制作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终结书,可以凭借调解终结书结案,调解终结书应当送达各方当事人。

律师
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当场制作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由各方当事人签字,分别送达各方当事人。
调解书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一)调解依据;
(二)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的基本事实和损失情况;
(三)损害赔偿的项目和数额;
(四)各方的损害赔偿责任及比例;
(五)赔偿履行方式和期限;
(六)调解日期。
经调解各方当事人未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终止调解,制作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终结书,送达各方当事人。
二、交通事故调解不成后结案能起诉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三、交通事故调解的原则
交通事故调解应遵循这些原则:
1.自愿原则:当事人应当自愿参与调解,自愿达成协议。调解不是强制性的,必须基于双方自愿的基础上进行。
2.合法原则:调解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规定,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如果调解内容违反了法律规定,则应当依法进行调整。
3.事实清楚原则:在进行交通事故调解前,应当对事故的事实进行充分的调查和了解,确保对事故情况有一个清晰的认识。
对于交通事故调解达成的协议,必须双方自愿,不得强迫。调解协议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规定。在实践中,应当注意遵守以上原则,以保障交通事故调解的公正性和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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