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院
1、“在处理劳动纠纷时,我们面临几种选择:仲裁、起诉或者协商。这三种方式有何区别”协商是一种自愿行为,只有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后才能具有法律效力。在任何时段,当事人都可以尝试通过协商解决纠纷。劳动仲裁是处理劳动争议案件的前置程序。只有经过劳动仲裁后,当事人一方对仲裁结果不服的,才能在裁决书送达后的15日内到
法院起诉。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47条的规定,“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
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属于终局裁决事项,在作出之日起即具有法律效力。
用人单位非因法定事由不能继续起诉,只有劳动者可以继续起诉。劳动仲裁期限为一年。若当事人一方向对方主张权利、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对方同意履行义务,则从该次行为发生时开始重新计算时效期间。2、“是否需要寻求
律师的帮助?”是否需要
律师介入取决于具体情况下。如果是金额较小的纠纷,一般不需要
律师介入。3、“我的
合同是在08年前不久签订的,那么在法律上应该适用新法还是旧法?”
合同订立和效力认定适用旧法的规定。而
合同解除、终止适用新法的规定。对于经济补偿金而言,从2008年1月1日开始计算的适用新法。根据你提供的信息来看,你所涉及的纠纷发生在新法实施之后,因此基本上无需研究旧法。参考《
劳动合同法》第36条、46条、47条、48条、87条、97条。《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条、27条、47条、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