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当庭宣判和择日宣判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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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841592588

2026-01-03 2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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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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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刑事案件当庭宣判和择日宣判的区别

刑事案件当庭宣判和择日宣判的主要区别如下:

1.宣判时间不同。当庭宣判是在庭审结束后立刻宣判,而择日审判时在庭审后的某一天进行宣判。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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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案件清晰度不同。当庭宣判的案件通常为事实调查清楚,可以立刻判决的案件;而择日宣判通常为对案情有些不明朗,合议庭需在进行审议的。

3.公诉机关法律适用情况不一样。当庭宣判的案件法律适用没有问题,是可以直接宣判;而择日宣判的案件有可能适用法律错误,需公诉机关再次提起公诉。

二、刑事案件当庭宣判什么时候生效

刑事判决一般在过了上诉期后就生效。一审刑事案件宣判后,判决书送达当事人的第二日起十日内为上诉期。上诉期内一审判决书的效力待定。案件经过二审后,如果二审裁定维护原判决,该二审裁定书为终审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条

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五日,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起算。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四条

第二审的判决、裁定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都是终审的判决、裁定。

三、刑事案件当庭宣判后发现漏罪会怎么处理

律师提醒您,法院判决宣告后发现漏罪的,应该采用先并后减原则进行数罪并罚。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发现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对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后两个判决所判处的刑罚,按照数罪并罚原则合并决定执行的刑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条

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发现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对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后两个判决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已经执行的刑期,应当计算在新判决决定的刑期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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