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次起诉不判离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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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garjie

2026-01-04 1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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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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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二次起诉不判离怎么办

两次起诉离婚都没有判离,可以收集更多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或进行分居,《民法典》有了新规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
夫妻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二次起诉离婚走什么流程

二次起诉离婚走以下流程:

1.带齐当事人的身份证件、起诉状以及副本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立案立案

2.人民法院审查通过的,予以立案

3.人民法院依法对双方进行调解;

4.调解成功,制作调解书;

5.调解无效,法庭对案件进行审理;

6.在法庭进行审理后,由法院依法进行判决。

三、二次起诉离婚的管辖权法院

律师提醒您,诉讼离婚一般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住所地和经常居住地不同的,归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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