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轻伤后多长时间做伤情鉴定

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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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ey

2026-01-04 2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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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通事故轻伤后多长时间做伤情鉴定

交通事故轻伤的,一般可以等治疗终结后做伤情鉴定,但如果伤情已稳定,可以提前根据医疗机构的建议,向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九条

交通肇事
交通肇事

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自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具备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

尸体检验应当在死亡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对交通肇事逃逸车辆的检验、鉴定自查获肇事嫌疑车辆之日起三日内委托。

对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后需要检验、鉴定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

对精神疾病的鉴定,由具有精神病鉴定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

二、交通事故轻伤做伤情鉴定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律师提醒您,交通事故轻伤做伤情鉴定需要准备的材料包括:

1.身份证(无身份证的带户口本);

2.鉴定委托书(律师事务所或交通队出具);

3.交通事故认定书;

4.病历本、诊断证明、入院记录、出院总结;

5.X光片、CT光片及报告单等。

三、交通事故轻伤做伤情鉴多久出结果

交通事故轻伤做伤情鉴一般在三十日内出结果,如果鉴定事项涉及疑难复杂问题的,经机构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鉴定的时限,但是延长时限不得超过三十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鉴定机构确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确定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一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鉴定机构确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确定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超过三十日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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