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暴力离婚赔偿规定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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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茂茜.

2026-01-03 1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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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家庭暴力离婚赔偿规定是怎样的

家庭暴力离婚赔偿包括精神损害赔偿和物质损害赔偿。物质损害赔偿主要包括由于身体、精神受到伤害而产生的医疗费、残疾者生活补助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民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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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第一千零九十条

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二、家庭暴力离婚赔偿法院多久判决

律师提醒您,家庭暴力离婚案件法院的判决时间如下:

1.简易程序审理的3个月内结案。

2.普通程序审理的6个月内结案。

案情特别复杂的,可向本院院长申请延长6个月,再不能审结的,再向上级法院申请延长6个月,期内必须审结。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

三、家庭暴力离婚赔偿起诉流程

1.原告起诉。

2.法院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

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审理。

4.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当事人。

5.法庭调查阶段包括:当事人陈述;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鉴定结论;宣读勘验笔录。

6.法庭辩论包括: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互相辩论。

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7.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8.判决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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