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逃逸保险公司可不可以追偿

保险公司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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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cyhu9

2025-12-21 1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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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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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交通事故逃逸保险公司可不可以追偿

交通事故逃逸保险公司不可以追偿。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

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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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

交通事故逃逸保险公司理赔的方法

1.机动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该机动车参加强制保险的,由保险人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2.机动车不明、该机动车未参加强制保险或者抢救费用超过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需要支付抢救、丧葬等费用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后,其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三、

交通事故逃逸保险公司理赔的材料

找法网提醒您,交通事故逃逸保险公司理赔的材料是:

1.交强险的保险单;

2.被保险人出具的索赔申请书;

3.被保险人和受害人的有效身份证明、被保险机动车行驶证和驾驶人的驾驶证;

4.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事故证明,或者人民法院等机构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及其他证明;

5.被保险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选择自行协商方式处理交通事故的,应当提供依照《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规定的记录交通事故情况的协议书;

6.受害人财产损失程度证明、人身伤残程度证明、相关医疗证明以及有关损失清单和费用单据;

7.其他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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