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有哪些需要特别注意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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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蔡徐坤

2025-12-19 1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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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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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有哪些需要特别注意的事项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的注意点包括:

1.鉴定伤残等级需要委托有资质的专门机构;

医院
医院

2.鉴定时需携带医院的诊断证明;

3.在鉴定机构需要时,需从治疗医院借阅有关手术病历和检查记录;

4.对被抚养人进行鉴定时,应携带评定人的身份证、户口簿及户籍证明;

5.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定的并发症治疗终结为准。

二、

交通事故鉴定材料需要哪些

交通事故鉴定材料需要:

1.入院记录

2.出院记录;

3.出院小结;

4.病历本;

5.疾病诊断证明书;

6.损伤初期和治疗终结后的X片、CT及诊断报告;

7.交通事故认定书;

8.交通事故伤者身份证或户口本;

9.伤残鉴定委托书。

三、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的终止是哪些情形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的终止情形包括这些:

1.鉴定材料发生耗损,委托人不能补充提供的;

2.因不可抗力致使鉴定无法继续进行的;

3.委托人主动撤销鉴定委托,或者委托人、诉讼当事人拒绝支付鉴定费用的。

找法网提醒您,《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二十九条

司法鉴定机构在鉴定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终止鉴定:

(一)发现有本通则第十五条第二项至第七项规定情形的;

(二)鉴定材料发生耗损,委托人不能补充提供的;

(三)委托人拒不履行司法鉴定委托书规定的义务、被鉴定人拒不配合或者鉴定活动受到严重干扰,致使鉴定无法继续进行的;

(四)委托人主动撤销鉴定委托,或者委托人、诉讼当事人拒绝支付鉴定费用的;

(五)因不可抗力致使鉴定无法继续进行的;

(六)其他需要终止鉴定的情形。

终止鉴定的,司法鉴定机构应当书面通知委托人,说明理由并退还鉴定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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