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夫妻
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首先需要收养关系当事人亲自到收养登记机关办理成立收养关系的登记手续。
1.若夫妻共同收养,则双方应共同前往;一方不能亲自前往时,需书面委托另一方,且委托书需经过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证明或公证。

身份证
二、收养旁系血亲需提交哪些材料
收养登记所需材料通常包括收养人的身份证、户口簿、收养申请书、婚姻状况证明、健康状况证明、经济能力证明等。
1.还需提供被收养人的相关证明,如出生证明、户口簿、健康检查证明等。
2.由于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属于特殊收养情况,可能还需提供双方亲属关系证明、送养人同意送养的证明等材料。
三、收养旁系血亲的办理地点及时间
收养旁系血亲的办理地点通常为当地的收养登记机关,办理时间则通常为周一至周五的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0至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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