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超市
超市诬告当事人偷东西的,当事人可以报警维护自己的权益。根据法律规定,存在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的行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警方会进行治安立案处理,对行为人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

立案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二、在超市被怀疑偷东西可以要求国家赔偿吗
不一定,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被他人冤枉偷东西的,如果被司法机构追究刑事责任,非法侵害了利益的,可以申请国家赔偿,但不能向冤枉自己的人请求赔偿。
王律师提醒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十七条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一)违反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的,或者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但是拘留时间超过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时限,其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对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
(三)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刑罚已经执行的;
(四)刑讯逼供或者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五)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三、在超市被怀疑偷东西可以提供什么证据证明
人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五十条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
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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