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在民法典中的效力如何界定

民法典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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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usy2014

2026-01-04 1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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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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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合同民法典中的效力如何界定

民法典规定,签订合同当事人有民事行为能力,是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就具有法律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民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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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四十三条【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二、合同产生效力的时间是哪些

合同什么时候产生效力分情况分析:

1.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自批准、登记时生效;

3.附生效条件或者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或者期限届至时生效。

律师提醒您,根据《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三、合同的效力状态有几种

合同的效力状态主要有以下四种:

1.有效合同,指具备了合同的生效要件;能够产生合同当事人预期法律效果的合同

2.无效合同,指合同虽然已经成立;但因无效事由而不发生法律效力的合同

3.可撤销合同;指可变更和可撤销的民事行为的一种.可撤销合同主要是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同

4.效力待定合同,指已成立的合同因欠缺一定的生效要件;在一定的期限内不予补正则视为无效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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