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税[2016]36号文件规定,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等属于交际应酬费,交际应酬费按交际应酬费占总支出的比例来确定税前扣除比例。交际应酬费占总支出的比例是指交际应酬费与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制造费用等总支出的比例。销售费用率是指销售费用占销售收入的比例;管理费用率是指管理费用占销售收入的比例;制造费用率是指制造费用占销售收入的比例。因此,在计算交际应酬费税前扣除限额时,应根据具体业务情况综合考虑各个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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