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手房
市区范围内的二手房交易,买卖双方经有备案资质的中介机构达成交易的,可由中介机构操作人员直接进行合同备案。双方自行达成交易的,双方可携带相关资料至行政服务中心房管窗口现场备案。

合同
1.买卖双方身份证件、婚姻状况证明、房屋权属证书或房屋买卖合同。
2.房屋的相关产权证、房屋买卖双方的身份证件、户口本以及关于双方婚姻状况的证明。
3.房屋买卖合同、房屋的相关产权证、房屋买卖双方的身份证件、户口本以及关于双方婚姻状况的证明。
4.购房者的身份证件(有直系亲属的还要出示直系亲属的)、购房者家中为企业的户口簿(主页、自己页、变更页)、购房者的婚姻证明、购房者的储蓄卡(非自己的卡,需给代办公司人一份委托授权书)。
5.双方基本信息:买方姓名/名称、地址、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卖方姓名/名称、地址、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6.各方身份、权利、义务、履行方式、期限、违约责任:买卖双方应为法定年龄及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或单位,并有权签署本合同;卖方应保证所售房屋为其所有,等等。
1.确认房屋是否存在多个共有人,以避免产权纠纷。
2.已出租房屋的转售需要经过承租人同意,否则可能面临法律风险。
4.房屋产权是否明确,以避免产权纠纷。
5.合同条款要明确,尤其是关于违约条款的约定,以保障自己的权益。
6.注意房屋质量是否真实,避免购买到质量有问题的房屋。
7.二手房买卖合同需要注意的问题包括:核实房主身份;合同中付款条款要约定清楚;违约金要约定明确等。
8.办理合同备案时,买卖双方应当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向房地产交易申请登记手续的期限,其他买卖合同不得在约定的期限内签订。超过约定期限未提交申请手续的,不受限制。
9.在合同备案过程中,如果买卖双方存在分歧,想取消合同备案,需要向房地产交易提交申请、身份证、签订的交易合同和终止交易的书面协议,买卖双方必须同时输入密码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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