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保险
根据《工伤
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二级伤残的,可以享受以下待遇:1. 离退休后继续享有伤残津贴: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但他们可以享受基本养老
保险待遇。如果基本养老
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
保险基金补足差额。2. 由
用人单位和个人共同承担: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二级伤残的,由
用人单位和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
保险费。3. 按照标准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二级伤残的,由工伤
保险基金按照22个月本人工资的标准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4. 按照标准支付伤残津贴: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二级伤残的,在退出工作岗位后由工伤
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伤残津贴的计算方式是本人工资的85%。如果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则由工伤
保险基金补足差额。5. 补足差额:如果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伤残津贴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
保险基金补足差额。6. 享受基本养老
保险待遇: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二级伤残的,在退出工作岗位后可以享受基本养老
保险待遇。如果基本养老
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
保险基金补足差额。7. 以上是关于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二级伤残的待遇规定。请注意,在实际操作中,各地方可能存在差异或者具体情况还需要进一步了解和评估。建议您咨询当地劳动部门或者聘请专业
律师来获取更详细的法律咨询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