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家暴
一般不可以仅凭报警记录认定家暴,如果出警记录以及询问笔录很明确,具有结论性描述,那么此时可以成立家庭暴力。反之不能认定家庭暴力。但仅有报警记录证明力还不够,最好结合因家暴受伤医院出具的证明。
王律师提醒您,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证据种类证据包括:

医院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二、遭遇家暴后如何办
家暴处理的方法,具体如下:
1.向公安机关报案,及时制止暴力行为,为日后维权保留证据;
2.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3.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进行投诉、反映或者求助;
4.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法律上的家暴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王律师提醒您,只要家庭成员一方有上述行为之一的,就可以认定家暴的存在。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二条本法所称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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