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保证金
1.当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在合同中约定了工程质量保证金返还期限时,应在该期限届满后返还保证金。
2.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返还期限,那么自建设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满二年时,可以要求退还保证金。

合同
二、工程质量保证金退还协议书有什么内容
王律师提醒您,工程质保金退还协议书内容的写法如下:
1.保证金预留、返还方式;
2.保证金预留比例、期限;
3.保证金是否计付利息,如计付利息,利息的计算方式;
4.缺陷责任期的期限及计算方式;
5.保证金预留、返还及工程维修质量、费用等争议的处理程序;
6.缺陷责任期内出现缺陷的索赔方式;
7.其它。
三、工程质量保证金包含哪些内容
1.工程质量保证金(也称为工程质量保修金)是指发包人与承包人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从应付的工程款中预留,用以保证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内对建设工程出现的缺陷进行维修的资金。缺陷责任期一般为6个月、12个月或2年,具体期限由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
2.缺陷责任期从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由于承包人原因导致工程无法按规定期限进行竣工验收的,在承包人提交竣工验收报告90天后,工程自动进入缺陷责任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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