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事故
交通对方全责,需报警处理,交警到场会开出责任认定书。双方当事人可以协商处理赔偿问题,必须在赔偿损失明确的前提下;还可以通过交警调解赔偿,协商不成,可以诉讼处理;诉讼处理比较复杂,可以请律师全权处理。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

失明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二、对方全责的交通事故能够要哪些赔偿
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 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3.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4.交通费:根据当事人和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以及参与死亡事故处理的死者亲属(不得超过三人)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5.住宿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6.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7.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8.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 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9.残疾辅助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制补偿功能的器具的,凭医院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三、对方全责的交通事故损伤如何做鉴定?
王律师提醒您,对方全责的交通事故损伤,需要有资质的伤残鉴定机构进行鉴定,交通事故致残的,应在治疗终结后,由具有资质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一般应在治疗终结,出院后进行鉴定,如有内固定的,必须待内固定取出恢复后才能做伤残鉴定。
如果在治疗终结前进行鉴定,此时尚未治疗终结,对治疗终结后,受害人是否会留下一定的伤害影响,是否能完好如初,尚无法判断,根据此时受害人的伤情做出的评价是不客观的,无法反映、体现治疗终结后的情况。
伤残鉴定机构可以由律师事务所委托,也由交通管理部门指派、委托,也可以由当事人自行委托,但在委托之前,一定要了解此鉴定机构是否具备相应的鉴定资质,否则其鉴定结论可能会因此而得不到法院的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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