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解除无效婚姻的步骤是什么

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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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niiiiiiii

2026-01-03 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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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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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请解除无效婚姻的步骤是什么

无效婚姻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撤销。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条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法院
法院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第一千零五十三条

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二、无效婚姻与可撤销婚姻在哪些方面存在不同

无效婚姻与可撤销婚姻的不同有:

1.形成的原因不同,无效婚姻是违反结婚的禁止性条件而形成的婚姻,而可撤销的婚姻是违反当事人的真实意愿形成的婚姻

2.请求权人不同,可撤销婚姻的请求权人只能是当事人本人,无效婚姻的请求权人可以是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

3.申请时限不同。

三、法院裁定婚姻无效的情形

法院裁定婚姻无效的情形:

1.重婚的;

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3.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4.未到法定婚龄的。

律师提醒您,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的;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四)未到法定婚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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