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行政复议
关于违建拆除应该处理的方式是责令当事人自行拆除,如果逾期不拆除的,强制拆除。
找法网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四条: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应当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
二、
行政诉讼
1.不影响公众利益的住宅;
2.农民唯一住宅;
3.集体用地盖房子征得多数村民同意。
三、申请拆除违章建筑的程序如下:
1.立案。执法部门发现或接到投诉、举报等事实或者材料后,认为有违法事实发生或存在并需要追究法律责任时,作为行政案件进行查处;
2.调查程序。在调查中,应当注意的是调查人员不得少于2个人,且调查人员在执法时需要主动出示证件;
3.决定程序。告知事实理由,并听取陈述、申辩。执法人员在作出处罚决定前,一般会书面告知被处罚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如果执法人员拒绝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行政处罚决定不能成立。其次是听证,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过程中,在作出决定前听取调查人员提出当事人违法的事实、证据和行政处罚建议与法律依据,并听取当事人的陈述、举证、质证和申辩及意见;
4.送达程序。执法机关如果决定要进行处罚,会作出并向被处罚人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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