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事故
交通事故的伤残鉴定内容是:
1.鉴定伤残等级。伤残级别的鉴定是计算残疾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抚慰金等赔偿项目的重要依据,一般在委托鉴定机构作出鉴定结论后,才能准确的计算赔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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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鉴定护理级别。伤者受伤较重需要长期护理的,或者伤者在出院后需要终身护理的,单凭医院的意见还不够,该项需要更专业的鉴定;应委托鉴定机构做护理级别鉴定,护理费的计算也应以鉴定结论为依据进行计算;
4.其它。
二、交通事故的伤残鉴定的程序
1.当事人需要在治疗终结后十五日内向公安机关申请作伤残鉴定。
2.公安机关应当在二十日内完成鉴定,需要延期的经设区的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十日。
3.鉴定结果确定后,应当出具书面结论,由鉴定人签名并加盖机构印章。
4.当事人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鉴定结论后三日内提出重新鉴定的申请。
5.经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后,应当另行指派或者委托专业技术人员、有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重新鉴定。
三、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的材料有什么
王律师提醒您,交通事故伤残鉴定需要的材料:入院记录、出院记录、出院小结、病历本、疾病诊断证明书、诊断报告、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事故伤者身份证或户口本、鉴定委托书。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九条
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自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具备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
尸体检验应当在死亡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对交通肇事逃逸车辆的检验、鉴定自查获肇事嫌疑车辆之日起三日内委托。
对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后需要检验、鉴定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
对精神疾病的鉴定,由具有精神病鉴定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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