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离婚
没有户口本,可以去当地派出所办理户籍证明,可以当成户口本用,拿着户籍证明,身份证和离婚证,男女双方一起到民政部门办理结婚证。因为当事人未办理落户手续的,户口迁出地或另一方当事人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办理婚姻登记。
法律依据:《婚姻登记工作规范》 第二十九条

结婚
1.申请:双方共同到一方户口所在地民政部门的婚姻登记办公大厅申请登记结婚;
2.受理与审查:婚姻登记处工作人员查看户口本,身份证,看身份证是否过期,照片是否与当事人相同;
3.登记:婚姻登记处工作人员问双方是否自愿,双方书写声明书,签名、按指印,登记人员编号、登记打印结婚证,填写结婚登记审查处理表;
4.发证:办理登记手续后,当场发给双方结婚证。
1.男女双方完全自愿;
2.男女双方没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即非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3.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4.其他法定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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