误诊情况下医院是否应当负起民事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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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02102017

2026-01-02 2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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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误诊情况下医院是否应当负起民事法律责任

医院误诊如果因过错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应承担民事法律责任。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但医疗机构限于当时的医疗水平难以诊疗,因此误诊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
民法典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

【医疗损害责任归责原则和责任承担主体】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二、医院误诊赔偿标准具体如何确定

医院误诊赔偿的标准是:

1.医疗费;通常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身体损害,所需的医疗费用进行计算,如果在结案之后,认需继续治疗的,可以按照基本医疗费用进行支付;

2.患者的误工费,如其之前有固定收入的,则按照其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进行计算;

3.患者住院期间产生的伙食补助费;

4.陪护费,对于患者住院期间需专人陪护的,则可以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进行计算并支付;

5.残疾生活补助费;

6.残疾用品费;

7.丧葬费;

8.被扶养人生活费;

9.交通费;

10.住宿费以及患者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三、医院误诊法院多久会立案

起诉书上交到法院后,符合起诉条件的,人民法院会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六条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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