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合同
1.继续履行,又称强制履行;
2.采取补救措施;

法院
4.定金责任;
5.违约金责任,又称违约罚款。
二、1.和解。
和解是指当事人因合同发生纠纷时可以再行协商,在尊重双方利益的基础上,就争议的事项达成一致,从而解决纠纷的方式。
和解是当事人自由选择的在自愿原则下解决台同纠纷的方式,而不是合同纠纷解决的必经程序。
当事人也可以不经协商和解而直接选择其他解决纠纷的途径。
2.调解。
调解是指在第三人的主持下,通过运用说服教育等方法来解决当事人之间的合同纠纷。
3.仲裁。
仲裁是指发生合同争议的双方当事人,根据争议发生前或发生后达成的仲裁协议,将纠纷提交仲裁机关进行裁决并解决纠纷的方式。
仲裁具有“准司法”性质,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裁决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应当履行。
4.诉讼。
诉讼是指合同纠纷发生后,当事人如果没有仲裁协议,任何一方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对合同纠纷依法予以处理。
这是解决合同纠纷的最常见方式。
三、找法网提醒您,违约责任的免责事由:
1.法定免责事由,是指由法律直接规定、不需要当事人约定即可援用的免责事由,主要指不可抗力;
2.约定免责事由,是指当事人约定的免责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条
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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