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对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案件要走什么程序

检察院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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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3 1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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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法院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案件要走什么程序

人民法院对提起公诉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对于起诉书中有明确的指控犯罪事实的,决定开庭审判;确定开庭日期,将起诉副本、传票、开庭通知送达至相关人员;开庭审理案件,当庭或择期宣判;判决生效后执行刑罚。

人民法院自受理公诉案件后,应当在二个月内宣判,最长不超过三个月。

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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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六条

人民法院对提起公诉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对于起诉书中有明确的指控犯罪事实的,应当决定开庭审判。

二、提起公诉需要哪些条件

提起公诉的条件有:

1.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

2.证据确实、充分。

证据确实是对证据质的要求,是指用以证明犯罪事实的每一证据必须是客观真实存在的事实,同时又与犯罪事实有内在的联系,能够证明案件的事实真相。证据充分,是对证据数量的要求,只有一定数量的证据足够证明犯罪事实,就达到了证据充分性的要求。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一条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的时候,必须查明:

(一)犯罪事实、情节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犯罪性质和罪名的认定是否正确;

(二)有无遗漏罪行和其他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人;

(三)是否属于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

(四)有无附带民事诉讼;

(五)侦查活动是否合法。

三、公诉案件可以撤诉吗

律师提醒您,公诉案件是不能撤诉的。公诉案件的诉讼权属于国家,不属于被害人,被害人只有在公诉机关非法不起诉的情况下,拥有补充诉讼权。但是,加害人充分赔偿被害人的损失是可以影响量刑的。故意伤害罪致人轻伤的,处刑幅度是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是可以适用缓刑的,如果被害人向法院求情,是会影响量刑的,法院的法官是可以酌情处缓刑。公诉案件不是当事人说了就算了的,即使受害人不告了,公诉机关也要代表国家提起公诉。如果犯罪嫌疑人和受害人就赔偿问题达到协议,取得受害人谅解的,司法机关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于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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