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离婚
离婚协议签署后能反悔,但是一般是只能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之前反悔,在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之后离婚协议书生效,而且离婚协议书是夫妻双方协商一致达成的,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因此原则上不能反悔。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六十九条

夫妻
第七十条
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二、离婚协议书的内容
1.当事人及其婚姻的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工作单位、职业、住址、身份证号、结婚时间、生育子女时间个数、离婚原因;
2.双方同意离婚的表示;
3.对未成年和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生活安排。离婚后子女和哪方共同生活,抚养费包括教育费如何给付。不和子女共同生活一方对子女的探视问题;
5.一方有困难另一方实施经济帮助的具体时间,内容包括无房屋产权无房可居一方的居住问题如何解决;
6.关于离婚损害赔偿问题。对一方有法定过错的即重婚、有配偶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无过错方有权要求损害赔偿;
7.违反协议的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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