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律师
物业管理费什么时候开始收的法律并没有作出明确的规定。实践中,一般从购房者实际收房之次月开始,业主就要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了。而在交付房屋前的物业费,是由开发商支付的。
王律师提醒您,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合同
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二、物业管理费用于哪些方面
物业管理费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
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的费用。
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的费用。
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的维护费。
6.物业相关服务人员的办公费。
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的折旧费。
8.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的保险费。
9.法定税费,以及经业主同意的其他相关费用。
三、物业管理费和违约金能否相互抵销
物业管理费与违约金不能相抵,但可通过债务转移的方式处理。因为开发商支付延期交房的违约金与业主向物业公司交纳物业费是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存在不同的法律关系主体,费用是不能相抵的。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八条当事人互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到期债务抵销;但是,根据债务性质、按照当事人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不得抵销的除外。
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通知自到达对方时生效。抵销不得附条件或者附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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