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买卖土地使用罪的构成特征有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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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xlulu

2026-01-03 1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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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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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非法买卖土地使用罪的构成特征有什么

非法买卖土地使用罪的构成特征是:

1.主体特征:主体为一般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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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主观特征: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并且以牟利为目的;

3.客体特征:客体是国家的土地管理制度;

4.客观特征: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买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八条

【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

二、非法买卖土地使用罪怎样量刑处罚

犯了非法买卖土地使用罪的量刑处罚是:非法买卖土地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

律师提醒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八条【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

三、非法买卖土地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非法买卖土地罪的立案标准:如果行为人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具有非法买卖基本农田五亩以上;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十亩以上;其他土地二十亩以上违法所得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或者未达到上述标准,但被行政处罚过等情节严重的情形的,公安机关就应当予以立案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八十条

【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案(刑法第二百二十八条)】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非法转让、倒卖基本农田五亩以上的;

(二)非法转让、倒卖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十亩以上的;

(三)非法转让、倒卖其他土地二十亩以上的;

(四)违法所得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五)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因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受过行政处罚,又非法转让、倒卖土地的;

(六)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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