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院
法院判决书被起诉人不签字也生效。
1.签字并非判决书生效的必要条件,而是对送达的一种确认。被起诉人若不签字,法院可采取其他方式如留置送达,确保判决书的送达。
2.留置送达依据《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执行,即在受送达人拒绝接收时,通过见证人见证并留下诉讼文书,视为已送达。若被起诉人在规定的上诉期内未提起上诉,判决书即生效。
因此,不签字并不影响判决书的法律效力。
二、法院判决书如何送达?
法院判决书的送达方式多样,主要包括通知当事人到法院领取、邮寄送达至《送达地址确认书》指定地址或其户籍地。
1.若受送达人或同住成年家属拒绝接收,法院会采取留置送达,即邀请基层组织或单位代表见证,将诉讼文书留在住所并记录送达过程。
2.若无法实施留置送达,可采用公告送达,通过公告栏、原住所地张贴或报纸刊登公告,经过一定期限视为送达。
3.无论采取何种方式,目的均在于确保判决书能够有效、合法地送达至当事人手中。
三、判决书生效时间是多久?
判决书生效时间根据案件性质及程序阶段有所不同。
1.对于一审判决书,自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为上诉期,若双方当事人均未在此期限内提起上诉,则判决于上诉期满次日生效。
生效后,对方当事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履行判决内容,否则申请执行人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2.对于二审判决书,则自送达之日起即生效,无需等待上诉期届满。
因此,在收到判决书后,当事人应密切关注上诉期限,及时行使上诉权利或准备履行判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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