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况下的合同效力还不确定

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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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456zxy

2026-01-03 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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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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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哪些情况下的合同效力还不确定

合同效力待定有这几种情形:

1.限制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需要经其法定代理人追认的合同;

财产
财产

2.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

3.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所订立的合同

且前述情况应当尚处于追认法定期限内,才会被认定为效力待定的合同

二、合同效力待定是否能作为违约的抗辩理由

合同效力待定是不能作为违约的抗辩理由。根据相关规定,合同一方提出抗辩的情况仅包括: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由后履行一方提出,有先后履行顺序,后履行一方未履行的,由先履行一方提出,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由双方同时提出。

律师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五条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

三、效力待定合同的追认是怎样的

效力待定合同的追认:

1.追认的方式。追认的表示应向特定的第三人或行为人作出,因而,对第三人或行为人以外的其他人的同意表示,不能视为追认。就具体方式而言,追认可以采用明示方式亦可采用默示方式。

2.追认的时间。相关规定: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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