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约损害赔偿和违约金是否可以并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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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3 1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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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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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违约损害赔偿和违约金是否可以并存

违约损害赔偿和违约金可以并存。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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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二、合同违约赔偿的原则有哪些

1.完全赔偿原则。王律师提醒您,是指因违约方的违约行为使受害人遭受的全部损失,都应由违约方负赔偿责任。即违约方不仅应赔偿对方因其违约而引起的现实财产的减少,而是应赔偿对方因合同履行而得到的履行利益。

2.合理预见原则。完全赔偿原则是对非违约方的有力保护,但从民法的基本原则出发,应将这种损害赔偿限制在合理的范围内赔偿损失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3.减轻损害原则。也叫采取适当措施避免损失扩大原则,是指在一方违约并造成损害后,受害人必须采取合理措施以防止损害的扩大,否则,受害人应对扩大部分的损害负责,违约方此时也有权请求从损害赔偿金额中扣除本可避免的损害部分。也就是将减轻损害作为受害人的一项义务看待,并以此限制违约方的赔偿责任。

4.损益相抵原则。又叫损益同销,是指受害人基于损害发生的同一原因而获得利益时,应将所受利益从所受损害中扣除,以确定损害赔偿范围。这是确定赔偿责任范围的重要规则。

三、合同违约情形包括几种情形

合同履行和实际情况来看,造成当事人违约的原因多种多样。

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由于合同主体方面的原因造成的违约。

2.由于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不明确、不完备而造成的违约。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不明,容易使当事人误解或者曲解,致使当事人违约。

3.由于主管机关对合同审查、管理不严,合同缺乏可行性研究,所签的合同不能履行。

4.市场行情变化或者价格大幅升降,从而影响合同的全面履行,造成当事人违约。

5.因发生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事件而导致合同不能履行。

6.因发生情势变更而导致合同当事人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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