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总承包合同能否进行转让

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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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ngking

2026-01-03 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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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施工总承包合同能否进行转让

施工总承包合同不能进行转让。

但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承包合同另有约定除外。因此,一般情况下施工总承包合同都是不可以转让的。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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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九条

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

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总承包合同的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禁止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的内容

律师提醒您,建筑工程承包合同书应该写明以下内容:

1.发包方和承包方的名称和住所;

2.工程名称、地点、范围和内容;

3.工程总造价;

4.质量等级;

5.工期;

6.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7.验收标准等。

三、建设施工总承包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

建设施工总承包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是3年。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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