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案开庭需要带什么证件

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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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urujing

2026-01-04 2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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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离婚案开庭需要带什么证件

1.原告方的身份证原件,审核完即归还原告。

2.双方夫妻关系的证明,一般可提供结婚证和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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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一般提交财产清单即可,具体在开庭时提交也可。

4.有子女的还应当提交子女的出生证明、户口簿。

5.如果是第二次起诉离婚,原告还要从法院开具判决生效单。

二、离婚案开庭需要多久出结果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

律师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六十四条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

三、离婚案开庭还能撤诉吗

可以撤诉。起诉离婚后,原告若是反悔了,可以申请撤诉,即原告在法院立案受理后,进行宣判前,可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人民法院提出撤回其起诉的要求。申请撤诉是当事人的权利,但是否准许,由法院审查后以裁定的形式告知当事人。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

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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