属于交通肇事逃逸的具体情形有哪些

交通肇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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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00715251

2026-01-03 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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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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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属于交通肇事逃逸的具体情形有哪些

属于交通肇事逃逸的具体情形如下:

1.明知发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当事人驾车或弃车逃离事故现场的;

事故
事故

2.交通事故当事人认为自己没有事故责任,驾车致离事故现场的;

3.交通事故当事人有酒后和无证驾车等嫌疑,报室后不履行现场听候处理义务,弃车离开事故现场后又返回的;

4.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未报案且无故离开医院的;

5.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给伤者或家属留下假姓名、地址假联系方式后离开医院的;

6.其它。

二、交通肇事逃逸不赔偿法院多久立案

起诉书上交到法院后,符合起诉条件的,人民法院会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六条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三、交通肇事逃逸责任认定期限

律师提醒您,交通肇事逃逸责任认定期限是十日。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二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有条件的地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试行在互联网公布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但对涉及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应当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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