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京
北京共有产权房是以下意思:
北京政府让渡部分土地出让收益,低价配售给符合条件的保障对象家庭所建的房屋。共有产权房由保障对象与地方政府签订合同,约定双方的产权份额以及保障房上市交易的条件等。

合同
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由两个以上组织、个人共有。共有包括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
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按照其份额享有所有权。共同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共同享有所有权。
二、北京共有产权房申请的禁止条件
1.申请家庭已签订住房购房合同或征收(拆迁)安置房补偿协议的。
2.申请家庭在本市有住房转出记录的。
3.有住房家庭夫妻离异后单独提出申请,申请时点距离婚年限不满三年的。
4.申请家庭有违法建设行为的,申请时未将违法建筑物、构筑物或设施等拆除的。
三、北京共有产权房申请的程序
1.项目公示。经审核批准后准予开通网上申购并发布项目公告,网上申购期限不少于15日。
2.网上申请。网上申购期间内,申请家庭登陆区住房城乡建设委(房管局)官方网站提出项目购房申请。
3.联网审核。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会等部门在申购期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自资格审核完成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持相关证明材料到区住房城乡建设委(房管局)申请复核。
4.摇号名单公示。区住房城乡建设委(房管局)应按照职住平衡、家庭人口等因素进行优先次序分组,确定摇号家庭名单,并在其官方网站面向社会公示。
5.摇号配序。对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进行公开摇号,确定选房顺序。
6.选房。申请家庭按照摇号顺序进行选房,家庭放弃选房的,由后续家庭依次递补。
7.确认购房。开发建设单位核对申请材料,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签字确认相关材料。报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复核。复核通过后可以签署购房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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