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配套设施的所有权归谁

1个回答

写回答

大白兔政府

2026-01-05 00:57

+ 关注

合同
合同

一、公共配套设施的所有权归谁

小区公共配套设施所有权一般按照谁投资、谁所有、谁受益的原则认定。

1.被列入小区公摊面积范围的公共配套设施,其所有权归全体业主共有;

律师
律师

2.房屋买卖合同中已约定公共配套设施产权归属的或者属于国家及地方规定开发商应配套修建并明确其产权归属的,按约定执行。

二、公共配套设施的范围

物业公用配套设施包括:

1.绿化及小品(如亭台楼阁、水池喷泉、公共座椅)等等;

2.公共照明设备;

3.公共消防设备、消防楼梯、通道;

4.公共安全设备(围墙、摄像头、护栏、园区大门、档杆等等);

5.公共场地及公共道路;

6.公共给排水设施(公共给排水管道、下水渠道、管井、各类水泵、管道阀门、雨水管、污水篦子等等);

7.其它。

三、小区业主委员会的管理职能

1.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和决议;

2.召集业主大会会议,报告物业管理实施情况;

3.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4.及时了解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和协助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5.监督管理规约的实施;

6.督促业主交纳物业服务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7.组织和监督专项维修资金的筹集和使用;

8.其它。

小区公共配套设施的产权归全体业主共有,你是否了解自家小区的产权情况?如果有任何疑问或需要维护自己的权益,王律师随时为你提供法律支持。

举报有用(0分享收藏

Copyright © 2025 IZhiD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知答 版权所有 粤ICP备202304225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