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院
他人侵犯土地使用权维权方法是:
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律师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二、他人侵犯土地使用权的情形
王律师提醒您,他人侵犯土地使用权的情形是:
1.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
2.超过批准数量占用土地的;
3.无权批准征用、使用土地的单位或个人非法批准占用土地损失的;
4.应被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当事人拒不交还土地,或临时使用土地的当事人期满后拒不交还土地的;
5.擅自将农民所有的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建设的。
三、他人侵犯土地使用权起诉状中包括哪些内容
1.当事人的基本信息。包括原(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等信息。
2.原告诉讼请求以及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
3.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4.受诉法院名称,起诉的年、月、日,起诉人签名或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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