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离婚
离婚财产共同财产分割的规定是夫妻双方在离婚时已就财产分割问题达成一致,并签订协议的,法院会按照协议进行分割;如果没有协议或者经协商不能达成一致的,法院进行分割。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财产
1.男女平等原则。男女平等原则既反映在《民法典》的各条法律规范中,又是人民法院处理婚姻家庭案件的办案指南。该原则体现在离婚财产分割上,就是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平等地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
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这里的"照顾",既可以在财产份额上给予女方适当多分,也可以在财产种类上将某项生活特别需要的财产,比如住房,分配给女方。
3.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在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不应损害财产效用、性能和经济价值。
4.权利不得滥用原则。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不得把属于国家、集体和他人所有的财产当作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不得借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名义损害他人合法利益;
5.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这是司法实践经验的总结,符合夫妻关系和婚姻生活本质的要求,有利于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王律师提醒您,夫妻离婚财产分配是不需要到公证处公证的,协议自双方方签字起就可以生效了。夫妻双方婚前签定的婚后财产协议书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是否公证,由当事人自愿选择。可到公证处或找律师公证。
公证的作用在于防止协议书出现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当事人自愿意志的情况;因为这样的话可能导致协议无效,这对双方可能都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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