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事故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
1.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中毒
3.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1.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3.事故的简要经过;
4.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5.已经采取的措施;
6.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三、造成生产安全事故的原因包括人的因素、工作环境因素、管理不力因素:
1.人的因素:安全意识不强,麻痹思想、马虎草率行为;
2.工作环境因素:不整洁的工作环境,噪音、烟雾、粉尘、震动、高温等;
3.管理不力因素: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措施落实不到位,安全设施不全。
找法网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十六条实行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生产安全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
Copyright © 2025 IZhiD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知答 版权所有 粤ICP备202304225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