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病历封存流程

事故

1个回答

写回答

汪雨婷

2026-01-04 18:13

+ 关注

事故
事故

一、医疗事故病历封存流程

1.发生医疗事故争议时,患者本人及其代理人,提出封存病历申请。

2.科室向医务处(夜间向总值班)报告。

麻醉
麻醉

3.医务处或总值班与患者或近亲属共同在场的情况下封存患者病例,收集整理的主观部分的复印件。并收取工本费每张0.2元。

4.主观病历为:死亡病历讨论记录、疑难病历讨论记录、上级医师查房记录、会诊意见、病程记录等。

5.封存的病历由医务处保管,晚间及节假日由院总值班保管,次日或节假日后移交医务处。

6.如为抢救患者,病历应在抢救结束后6h内据实补齐。

二、医疗事故病历封存有哪些

1.住院患者的病程记录、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会诊意见、上级医师查房记录等病历资料;

2.住院患者的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等病历资料;

3.抢救急危患者,在规定时间内补记的病历资料。

三、医疗事故病历封存什么时候启封

没有时间期限。发生医疗事故争议时,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等病历资料在医患双方在场的情况下启封。

律师提醒您,《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六条发生医疗事故争议时,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上级医师查房记录、会诊意见、病程记录应当在医患双方在场的情况下封存和启封。封存的病历资料可以是复印件,由医疗机构保管。

举报有用(0分享收藏

Copyright © 2025 IZhiD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知答 版权所有 粤ICP备202304225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