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如果小规模纳税人当月销售额已超过3万元的(按季申报为9万),则根据销售额性质分别填入第1、4、9、10栏次,不再填入第7、8栏次。具体处理如下。1、小规模纳税人中的企业和非企业性单位,当月销售额(含应税销售额、政策性免税销售额、出口免税销售额和固定资产处置销售额)未超过3万元的(按季申报为9万),应将其中的应税销售额和固定资产处置销售额部分填入第7栏“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栏次,而第1、4栏不再填入数据。2.小规模纳税人中的个体工商户,当月销售额(含应税销售额、政策性免税销售额、出口免税销售额和固定资产处置销售额)未超过3万元的(按季申报为9万),应将其中的应税销售额和固定资产处置销售额部分填入第8栏“未达起征点销售额”栏次,而第1、4栏不再填入数据。3.如果小规模纳税人当月销售额已超过3万元的(按季申报为9万),则根据销售额性质分别填入第1、4、9、10栏次,不再填入第7、8栏次。4.第14、15、16栏次的“本期免税额”,对应根据当期填入第6、7、8栏次的“免税销售额”×3%征收率计算填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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